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便捷、高效地获取政府信息,特编制《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予以公开的内容
1.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能,包括业务网点地址、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办公时间;
2.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动态与行业动态;
3.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办理时限;
4.住房公积金财政信息、规划计划、年度公报;
5.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务公开情况。
6.其他依照有关规定应公开的信息。
(二)不予公开的内容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正在讨论,尚未做出决定的(公开征询意见除外);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渠道。
本机关将通过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zfgjj.yl.gov.cn/)、“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快手、“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抖音号等新媒体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或前往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秘科(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8楼800B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住房公积金相关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中心官网《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和答复。
(1)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2)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3)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信息的查询方式;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不属于中心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其名称及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7)《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中心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采用网站申请、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四)申请接收渠道
1.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zfgjj.yl.gov.cn/zfxxgk/ysqgk/)递交申请。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中心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中心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中心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8楼(收),同时须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9000。
3.传真:0912-3880117
4.电子邮件:zfgjj3880117@163.com
5.当面提交
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912-388011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30(5月1日-6月30日14:30-17:30,7月1日-8月31日15:00-18:00,9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4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8楼800B室。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秘科牵头负责,相关科室配合实施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8楼
联系电话:0912-3880117
传真:0912-3880117
邮政编码:719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30(5月1日-6月30日14:30-17:30,7月1日-8月31日15:00-18:00,9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4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榆林市人民政府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办法由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