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00758815369D/2022-0000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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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发文日期 ] | 2022-01-1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升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不同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中心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业务指南等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社会公众关注的住房公积金信息,本年度在中心门户网站新增设专栏两个,涉及文明创建、干部作风整顿等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4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93条、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31条、微博发布信息321条。中心微信服务号关注人数已突破25万。
2021年,中心回复百姓问政留言共计430条,回复12345服务热线平台共计109项工单,中心门户网站共回复网民留言243条,均在保证时效的情况下进行了客观合理的回复处理,回复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中心信息科设置专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AB岗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按时报送。同时,为保证稿件质量,中心建立了信息上传审批制度,所有发布信息都必须严格按照钉钉审批流程经过层层审批才可向外发布,有效的保证了所发布信息的内容真实、用词准确、表意清楚、政治方向正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抓住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牛鼻子”,以“智慧、创新、高效、跨越”为主线,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1月份榆林“智慧+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上线运行。系统着力融合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最新信息化技术,力争实现业务办理平台、八大公积金金融级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智能分析平台、精准差异化服务平台、业务闭环相互校验平台等为一体的业务系统。该系统与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深度融合,为公积金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和业务办理无纸化、服务实现千人千面奠定坚实的基础。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荣获数字民生类2021年数字陕西建设优秀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荣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二是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积极回应公积金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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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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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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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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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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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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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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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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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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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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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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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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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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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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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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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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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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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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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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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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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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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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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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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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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信息以工作动态为主,公开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中心将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严格制度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制度落实。
二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发布工作动态的基础上,加大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公积金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大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水平,继续做好“智慧+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工作,让数字赋能公积金服务,打通便民“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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