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00758815369D/2024-002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
时间:2024-12-11
来源: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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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一、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下设4个服务厅、12个管理部,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1.机关党委。负责市中心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政秘科。负责市中心机关政务事务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中心各类会议的组织服务及决定事项督查落实工作;负责会同各科室做好市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承办市中心文秘、人事档案、印章、机要保密、接待、车辆、安保和机关创建工作;负责市中心制度建设、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年度考核、技术职称和职工教育培训、日常考勤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财务会计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编报财务报表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报表,定期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负责管理费用预决算报批及全部收支的会计核算;负责固定资产和各项资金的分类管理、归口运用等核算;会同信贷科承办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拨付和本息回收工作;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信贷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度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全市授权额度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回收、记录、统计、核对有关资料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提请召开贷款审查会议;负责协调信贷业务的群众投诉、受理、调查核实工作;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归集提取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法规,做好业务的咨询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计划;负责会同有关科室对各服务厅、各县市区管理部归集提取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6.监督检查审计科。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年各项业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财务管理、费用支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审计与监督;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归集、提取及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7.公积金数字发展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管理维护、标准化建设、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数据管理和大数据应用工作;负责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开展信息系统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和对口协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归集业务线上受理、审批工作;负责中心授权额度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受理、审批、申报、发放工作;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8.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前瞻性调研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数据;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等工作,报管委会审批;负责中心各类合同、协议的合规性审查;负责中心宣传工作;负责“市长信箱”“12345”热线、“12329”客服热线、百姓问政等平台受理事项的交办、转办和回复工作;负责中心网站业务政策类、服务指南类等政策内容的更新维护,以及咨询、投诉的回复反馈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服务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服务窗口和业务网点工作人员的服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档案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拟定内部档案工作制度,检查档案制度落实情况;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下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第一服务厅、第二服务厅、第三服务厅、第四服务厅4个服务厅,榆阳区管理部、神木市管理部、横山区管理部、府谷县管理部、定边县管理部、靖边县管理部、绥德县管理部、米脂县管理部、佳县管理部、清涧县管理部、吴堡县管理部、子洲县管理部12个管理部。

1.服务厅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执行市中心下达的归集、个贷、提取计划;负责记载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审核本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市中心授权额度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申报、发放、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查询和政策咨询;负责编制本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管理部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执行市中心下达的归集、个贷、提取计划;负责记载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审核本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市中心授权额度内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申报、发放、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查询和政策咨询;负责编制本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完成市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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