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00758815369D/2023-000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2-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3-02-02
来源:榆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全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党的二十大、五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深入推进公积金事业“放管服”改革,着力在“增信心、防风险、稳增长、促改革、强队伍”上狠下功夫,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总基调,系统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

1.狠抓“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中心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续强化“一岗双责”。根据市委要求,中心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各班子成员按照清单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了领导班子和班子各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

2.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政治理论宣传触及灵魂,学习工作入心入脑。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个人自学、举办讲座等线下学习和举办线上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资料,反复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开展主题鲜明的各项党建活动。开展了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活动,开展了“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内干部职工一片红心心向党的热情更加高涨。

3.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中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二是进一步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全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1名,发展对象21名,预备党员2名,转正了党员4名,按程序组建了远程审批管理部党支部,组织完成了中心机关党委、下属第二服务厅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4.以创建“一个优美”“五个过硬”的模范机关为抓手,切实增强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政治定力。一是开展了“树家风、正党风、转作风”活动;二是开展了以“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微党课比赛,向市直工委报送了8个微党课作品;三是积极开展“一系统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活动,创建“榆林公积金 安居惠民生”系统品牌。

5.进一步强化三项机制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中心党组对部分工作业绩突出、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进行了提拔任用,调整和提拔任用了10名干部,安排了2名年轻干部到一线管理部挂职锻炼;二是理顺了中心执法权。经中心主动协调,市委编办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公积金领域执法权划归了中心。

6.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作风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班下设了综合组、督导组、宣传组,各下属单位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明晰了工作职责、夯实责任;二是周密安排,紧密跟进。根据市委要求和中心党组的安排,全系统上下按步骤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三是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中心修订了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督办预警制度》,充分运用提醒督办和预警机制,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督办,客观上促进了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发展;五是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2022年以来,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对内强化系统内疫情防控,制定了疫情突发期间各项业务紧急处置预案,对外积极响应市委组织部和辖区疫情防控部门的号召,全系统先后有120多人到一线参与疫情防控。

(二)追赶超越,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

7.主要任务指标超额完成,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台阶。2022年,归集住房公积金75.7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4亿元的140.28%,提取41.5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8亿元的109.23%,新增缴存职工4.9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5万人的196.8%。发放贷款44.0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亿元的110.22%,增值收益实现3.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亿元的155%。

8.精准施策,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稳步推进。为确保扩面提效工作落地见效,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中心积极对接市县两级各部门,争取各部门之间支持,增强各部门扩面工作合力;二是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协助中心扩面。15家商业银行已经协助中心扩面3000多人,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工作。中心通过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普惠性、统一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缴存群体公积金贷款政策等方式,极大促进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建缴的积极性;四是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延伸拓展服务,助力扩面提效工作高效开展。中心在神木市大柳塔镇、榆神管委会清水工业区政务中心、横山区白界镇设立了经办网点,进一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五是持续强化宣传,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政策知晓率。中心与榆林传媒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借助其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传统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在系统内部,全系统各下属单位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和各合作银行,通过走进企业、社区、学校等,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面对面进行广泛沟通,将住房公积金的触角延伸至全社会的神经末梢,住房公积金的知晓率得到极大提升。

9.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一是持续开展“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维护缴存职工贷款权益。根据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开展《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持续推进中心内部审计工作。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高效

10.进一步改善服务,提高公积金各项业务效率。全系统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一系列服务提质增效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延时服务。中心第一服务厅实施延时服务,初步实现了公积金服务“全年不打烊”;二是进一步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缩短办事流程。中心将贷款审批权限试点下放至榆阳区管理部、第二服务厅,进一步压缩了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时限;三是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公积金各项政策。对信贷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开通了贷款周期变更和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完善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取消了“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是否有提取记录”的限制,统一了灵活就业人员和非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公式。及时出台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共有7家企业申请缓缴,涉及金额34.25万元。

11.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公积金业务“不见面审批”。参考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验,制定了中心的不见面审批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正在大力推进中;二是扎实推进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工作。充分发挥榆林公积金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功能,实现了离退休提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代扣协议的签订解除、现金提前还款等业务和绝大多数归集业务网上办结;三是实施“互联网+监管”,建成了网络环境监控系统、信用评价系统、稽核审计系统;四是扎实推进“二代征信”接入工作。根据“二代征信”系统接入标准,通过了人民银行的100%数据入库工作要求,启动了测试验收确认工作;五是打破信息孤岛,深化数据共享。中心已经共享了房产、不动产、民政和7家商业银行的数据,为进一步改善公积金服务奠定了基础。

(四)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业文明水平持续提升

12.中心高度重视创文工作,圆满完成创文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完成市创文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印发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包抓城市住宅小区和路段工作方案》,组建了5个志愿服务队,定期在包抓小区和路段开展创建活动,采取实际行动帮助包抓路段和小区推进创文工作;二是持续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健康机关着力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办公环境,通过打造“一个优美、五个过硬”模范机关,着重从文明用语、文明礼仪方面对全系统整体形象进行重塑,系统内整体形象有了极大的改观。

(五)大力推进公积金系统法治建设,公积金系统规范化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13.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公积金落地生根。一是根据全市2022年第1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工作要求,将截至2022年3月1日前骗取住房公积金及贷款逾期失信人员共计60人进行曝光通报,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平台“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二是大力推动住房公积金信用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根据《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对全市公积金严重失信行为的834人的部分公积金业务采取限制办理进行惩戒。

14.进一步强化学法普法工作,系统内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心狠抓系统内法治建设,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法普法首要政治任务。根据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规划,通过举办讲座集中学习、职工自学、赴缴存企业当面宣传等方式按步骤开展了以《宪法》《民法典》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普法工作。制定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计划》,为系统内未来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整体安排和规划。中心持续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考虑中心和各下属单位工作实际,与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在中心涉诉事项、合同和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确定为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年”,基本思路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和部署,锚定“将全市公积金系统打造成为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行业先锋”的目标,以住房公积金标准化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惠民公积金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为全市更高质量发展贡献公积金力量。

(一)驰而不息抓全面从严治党,为全系统各项工作提供扎实的政治保障

一是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引领,压紧压实压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凝心聚魂。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党员个人自学等形式,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与习近平对陕西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行业工作各项指示批示贯通学习。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特别是各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定不移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勤快严实精细廉”工作作风,继续开展“将调研延伸下去,在全系统内开展集中整顿”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持续推动系统干部职工作风持续向好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

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为公积金事业长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市内培训基地和教育资源,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轮训。充分利用中组部指定的省内外培训机构,对系统内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从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进一步提升。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努力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公积金的队伍。进一步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建强中层干部队伍。

(三)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力争实现任务目标再突破

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基调,2023年的目标是: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38亿元,发放贷款40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1亿元,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

(四)大力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持续改善行业形象

2023年,将根据《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标准》,以打造标准化服务大厅为抓手,大力推进系统内特别是各窗口单位整体硬件设施达标,逐步实现阵地建设标准化。立足省内外培训资源和机构,对一线从业人员从文明礼仪、文明服务、纪律要求、环境管理、效能管理、考核管理方面全面培训,加快推进全系统公积金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地,逐步实现服务管理标准化。同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深度升级改造,实现系统建设标准化。

(五)紧盯群众“急难愁盼”,进一步创新为民服务各项举措

全市公积金政策整体创新和为民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中心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公积金服务效能大提升:一是全面推进和落实公积金业务“不见面审批”。参考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验,进一步优化系统建设,推进公积金“不见面审批”落地;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缩短办事流程;三是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进程。根据省住建厅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实现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达到公积金业务“一件事一次办”的最终目标。

(六)持续强化公积金执法力度,保障公积金制度权威性

进一步强化公积金执法工作,充分运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中心的执法权,对全市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的企业和单位强化执法,督促其规范建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领域执法工作,联合市县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对于拒绝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化联合执法,保障公积金制度的权威性。

(七)全面强化住房公积金系列宣传,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影响力

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借助中心网站、自媒体平台和合作媒体持续大力度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进一步深化细化与市传媒中心合作协议,利用市传媒中心所属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榆林网、榆林TV公众号、交通广播等平台宣传公积金。拓展与省内主流媒体合作,借助主流媒体的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传统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在系统内部,进一步强化传统手段宣传力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和各缴存单位上门宣讲,普惠公积金服务。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合作银行的网点和宣传资源,进一步延伸宣传触角,让公积金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走进普通群众千家万户。

来源: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