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00758815369D/2020-0003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0-08-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0-08-04
来源:榆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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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管委会的领导下,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防风险、促改革,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规范提升,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追赶超越,主要任务指标超额完成

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任务目标超额完成:对照市委考核办任务目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集53.5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3亿元162.3%,提取28.8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8亿元的160.4%,新增人数2.4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5万人的99.2%。全市共计发放公积金贷款5688笔,贷款金额25.3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1亿元的230.6%,实现增值收益1.3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2亿元的114%。全市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1.27‰。

(二)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心党建工作形成党组抓全面,机关党委抓支部,支部抓党员的党建工作总格局。中心党组始终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定期有督查、年终有考核。中心领导班子各成员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示范带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各党员领导干部职责,中心制定了领导干部个人党建责任清单,并按规定填报《从严治党纪实手册》和《2019年度廉政承诺书》。对照党建工作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抓好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和落实,年初与各支部书记和管理部主任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了党建责任。

2.扎实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中心主动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把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一是印发了《2019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每周周五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中心实际情况,审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2019年,共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和专题学习活动60多次,学习党建相关文件72个,确保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真正把党员的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日常;二是根据市直工委“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相关文件要求,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全系统党员按要求开展了学习,据统计,全系统学习积分平均分在2000分以上。

3.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针对基层各党支部组织建设薄弱问题,中心党组积极选优配齐支部班子。2019年以来,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因工作调动,支部书记出现空缺,中心按照有关程序选举和任命了支部书记,确保支部日常党建工作得以有序开展。同时,因人事调整,中心党组按照规定适时调整了第二服务厅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二是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陕西省发展党员流程》,坚持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的同时注重对于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2019年,已经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6名,预备党员1名;三是创新党费收缴工作。引入中国建设银行党群综合服务费用管理系统,通过手机微信或者网银划转按月交纳党费;四是大力加强群团组织建设。中心党组多次专题研究群团组织建设,积极对接协调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目前中心团委、各县市区工会和妇联组织组织筹建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各群团组织在丰富干部职工生活、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方面作用日益凸显。

4.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市委要求,中心成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按照市委要求圆满完成各项规定动作:一是抓好学习教育。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学原著悟原理。深入学习了党章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两个专题,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抓住关键,综合治理。各科室、服务厅、县市区管理部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查摆自身不足,查找工作短板,深刻检视剖析。将“靖边县公积金问题以案促改”“省市巡视巡察整改”问题结合起来,逐项完善问题清单,对照细化实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具体工作上;三是领导带头、认真检视反思。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班子成员、科级领导干部和各后备干部带头开展好主题教育,带头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带头讲好专题党课。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讲专题党课,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其他班子成员到分管的县市区管理部讲;四是督促检查,整改落实。主题教育办(机关党委)采取不间断抽查、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县市区管理部主题教育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整改,确保了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5.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心按照市委有关文件制定了中心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并定期开展对各县市区管理部的督促和检查。2019年,中心对各服务厅、管理部2018年以来提取和30万以下信贷业务进行了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汇总和整改。为克服和消除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中心党组开展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集中开展调研活动,各科室负责人撰写了有实际意义的调研报告,扎实改进了作风。

6.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协作抓,各科室、服务厅、管理部层层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在具体工作落实方面,由机关党委牵头,机关纪委、政秘科、信息科及有关科室全面配合落实,中心党组按照市委要求,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进行了全面认真排查,通过排查,制定完善了管控措施,并对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切实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在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上,中心全面强化门户网站、手机app、学习强国等平台应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向全体党员灌输党的理论和政策,提升党员的党性。

(三)全面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战斗力

7.抓班子带队伍,强化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中心党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对中心部分工作业绩突出、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进行了提拔任用,2019年平级调整交流了9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了18名领导干部(其中提拔为正科级的5名,提拔为副科级的13名)。在提拔和交流的领导干部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9人。

8.深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激发干部职工谋事创业能力。中心党组坚持以制度管人,出台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干部职工鼓励激励办法》《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导干部容错纠错办法》。对干部考核考评结果,中心积极强化结果应用,2019年工作会上,市中心对6个先进集体、37名优秀工作者、4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集中表彰,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谋事创业的干劲。为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能上能下制度贯彻落实,中心建立了年度考试制度。10月22日,中心对全系统在岗干部职工进行了例行业务考试,对于成绩优秀者给予了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成绩后进或不及格者,在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9.大力开展干部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八大本领。2019年是中心的规范提升年,中心党组继续将干部培训作为提升综合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举办了财务会计人员培训班、行政文秘人员能力提升班,组织归集提取人员赴宁波和长沙参加了住建部举办的专题培训,组织内审人员参加了审计局举办的审计业务专题培训班,先后培训了近1000人次。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培训的方式,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狠抓法制建设,促进规范高效

10.全面强化业务制度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中心起草的《榆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榆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都经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印发执行。中心聘请了文星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中心法律顾问,为定边、靖边、横山区管理部聘请了律师具体负责逾期催收工作,与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和陕西信邦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签署了逾期催收协议,为中心提供法律援助,从目前来看,催收效果非常明显。

(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开展行业乱象治理

1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为副组长,各科室、服务厅、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中心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12.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是通过电子屏滚动屏、悬挂横幅、放置展板、举办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等方式宣传公积金行业政策和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及惩处措施,营造浓厚的氛围;二是印制了应知应会手册500册,宣传单5万张,贷款政策宣传资料2.5万册,提取政策宣传页3万份、台签30个、海报100张、制作有扫黑除恶标语的纸杯2万个,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在中心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线索举报方式,并对经核查真实有效举报线索的举报者给予人民币200元/条的奖励,有效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四是在中心门户网站建立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行动”专栏,及时发布了中心及服务厅、管理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动态,2019年已在中心门户网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共计18条。

13.坚持多措并举、强化线索排查。中心坚持以“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收取高额手续费”为突破口,开展公积金领域线索摸排工作。一是通过全面自查摸排共收集行业乱象线索总计184条(涉及173人,5个疑似非法中介,5个非公缴存单位,1个打印部),涉及贷款本息共计2691.86万元,经强力催收及司法手段,目前已完成整治共计40条,其余144条正在整治当中;二是积极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对全系统公积金贷款连续三期累计六期人员开展持续有效的催收;三是紧密依靠市纪委和市委政法委工作专班,全面强化逾期清收。共向专班报送线索764条,涉及金额1.49亿元,已经请收471笔、1.0196亿元,占比72.02%,目前集中治理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

(六)持续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创新各项业务

14.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一是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规范业务重要抓手,制定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信用承诺工作制度》指导具体工作;二是大力推进联合惩戒工作。中心认定了纳入“黑名单”的371人,由服务厅、管理部对黑名单人员进行告知,对告知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统一推送到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向社会公开共享其失信行为信息,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对履行贷款清偿义务纠正失信为的175人在中心不良信用登记进行修复,恢复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权利。中心将信用评价进行常态化监督动态化管理,及时推送新增“黑名单”和信用修复人员名单;三是积极对接人行理顺征信工作,目前已经与人行联通专线接通。

15.开拓创新各项业务,防范各种业务风险。一是积极探索信贷新业务,制定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操作规程,并初步开展了组合贷业务;二是开展市担保公司的业务准入衔接,与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签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目前担保公司已经进驻各服务网点,担保业务开展后,将从根本上解决公积金贷款逾期风险问题;三是强化诚信鼓励激励措施。中心在全省率先制定《信用评价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对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信用优良的借款申请人员实施贷款额度提升奖励;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全系统服务水平。2019年,中心实施了贷款限时办结制度,将贷款审批时限缩短为10天,目前,中心贷款审批时限做到了一般不超10个工作日。在归集提取方面,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开通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制度,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中;五是按要求完成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配合财政局对涉及中心的中小企业的债务进行了全面清查,制定了对中小企业应付账款的具体解决计划,每月按时上报债务情况。在2019年10月底,已经将中小企业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清偿率100%。

(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助力公积金事业跨越发展

16.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完成。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中心完成了八大服务渠道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实现了与榆林市大数据局、市信用办、市社保、市不动产登记局、省民政、省公安等外联单位信息共享。于2019年12月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验收,评定等级为优秀。同时,近期监管平台建设已经达到省住建厅年度目标要求,各项指标符运行正常。

(八)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17.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中心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牢把握脱贫攻坚工作问题导向,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中心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各参扶管理部主任任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系统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学习”活动,建立后备干部和积极分子到脱贫一线挂职制度。按照分期、分批、就近实施的原则,2019年完成了3批10名党员和科级后备干部派驻到扶贫工作一线接受锻炼的工作任务。

18.因地制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项目。2019年,从办公经费中拿出资金用于帮扶村的项目建设,给予子洲县管理部驻村帮扶的寺家坪村养牛专业社帮扶10万元资金,给予绥德县管理部结对帮扶的新庄村灌溉项目帮扶3万元资金,给予靖边县管理部结对帮扶的畔沟二村鱼塘集体合作社项目帮扶2万元资金。向党庄村村民服务中心、爱心超市项目建设帮扶10万元。

(九)市委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019年7月至9月,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心党组2017年以来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巡察检查。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治成同志作为巡察联络人,各科室紧密配合。巡察检查期间共发现并移送中心的问题有53个,中心党组全面认领,认真整改。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到位并上报巡察组,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将初步整改成效向第六巡察组及时反馈。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中心各项工作又上台阶,公积金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还不到位,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素质还有待加强,靖边县公积金案件带来的负面效应还未消除,放管服改革深度还不够。因此,经党组研究,将2020年确定为“提质增效年”。

2020年,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管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六次和八次会议精神,坚定“四个自信”,贯彻“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增质提效,力争在2020年将住房公积金事业推向新的高度,实现全系统面貌的“焕然一新”。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追赶超越,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针对2019年度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我们的目标是:归集住房公积金4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28亿元,扩面3万人,发放贷款17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5亿元,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

(二)牢记使命,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积极拓展党的政治建设路径。紧密围绕党组确定各项任务目标,千方百计提升党的政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党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步调上同频、行动上同力。以制度规范党员行动,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根据中心制定印发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取得的成果,继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纪检组执纪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各项工作。

(三)继续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覆盖面

一是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制度。根据《榆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以新市民群体为主的灵活就业人员归集扩面工作,在具体应用上,广泛征求意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有关政策,促进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

二是彻底理顺中省在榆企业公积金问题。紧紧依靠管委会,大力推进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公司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解决延长油田靖边采油厂职工公积金缴存问题。积极争取市委编委会批准设立专门服务中直企业职工的公积金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央企在榆企业的公积金缴存。

(四)继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方面持续强化干部培训。2020年,中心将继续把干部素质提升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党性修养、业务知识和岗位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继续深化与市委党校、延安精神研究会等单位的协作,通过“请进来”和适度“走出去”开拓干部职工眼界,继续深化干部素质教育。将培训和考试制度相结合,每次培训后都安排一次考试,并将干部职工培训考试情况纳入全年考核重要范畴,确保培训考试制度真正成为消除干部职工“本领恐慌症”的良方;另一方面,通过引进人才方式适度充实干部队伍。利用市委组织部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外部遴选等方式,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到公积金队伍中来,改善全系统干部职工知识结构,消除人才不足带来的掣肘因素。

(五)持续深化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诚信公积金事业进一步发展

结合榆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度,全面推进中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红、灰、黑行为和信用修复方面,严格按照《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对失信主体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将信用评价进行常态化监督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在联合惩戒方面,强化对失信主体在公积金业务办理方面的惩戒,深化与市信用办沟通和合作,及时将失信信息上报,通过全方位、系统的联合惩戒提高震慑。在联合鼓励激励方面,进一步完善联合激励措施,与合作银行沟通建立对公积金守信主体联合激励体制机制。

(六)全面强化全市逾期催收工作,竭力保障资金安全

2020年,中心将继续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紧密依靠市纪委持续强化对公职人员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紧密依靠市委政法委工作专班,统筹公检法等部门,强化对非公企业缴存职工和涉案人员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同时夯实相关银行在公积金逾期催收上的积极性,按照中心与中、建、农三行签订的催收协议强化动态监控和考核,充分发挥银行逾期催收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力争在2020年将全市公积金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

(七)开拓创新,全面提升公积金个贷率

按照管委会决策部署,2020年着重通过以下途径提升全市个贷率:
一是全面理顺业务管理系统,确保调整后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地。信息科按规定程序协调系统运维公司,全面改进业务系统,确保额度调整后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贯彻落实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放宽购房消费提取公积金年限限制,提取不受五年限制,只要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均可提取”的决策,对于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全部开通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或者提前部分还款业务;三是把商转公贷款、组合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列为今后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进一步拓展公积金贷款业务;四是按照管委会决议协调市县两级住建部门逐步规范各自辖区内的房地产市场,确保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和长期运行。

(八)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

一是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和重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首先,强化班子成员应对管理的潜在风险和发展目标的科学认知,发挥主导和垂范作用。把内部控制原则、风险控制和防范的责任观等知识的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让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其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和角色,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文化,所有员工自觉按制度行事,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二是进一步充实内部审计队伍,配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充分保障监督检查审计科开展业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九)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公积金事业追赶超越

2018年以来,经市管委会批准,陆续实施了不少信息化建设项目,2020年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档案系统建设、桌面云等等项目,力争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到省内先进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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