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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短信业务办理说明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2-01


办理条件:

1、个人已经在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且账户为未销户;

2、短信签约手机号码必须为移动、联通、电信任意号码。

办理地点:

各县区管理部及各业务大厅

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或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资料齐全时现场办结。办理完成后公积金中心会在部分业务办理以及公积金年度结息时免费发送短信到个人签约手机号码。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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